一、考试内容
1、在规定场地内驾驶机动车完成考试项目的情况。
3、对机动车驾驶技能掌握的情况。
4、对机动车空间位置判断的能力。
二、考试项目基本考试项目为桩考、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、侧方停车、通过单边桥、曲线行驶、直角转弯、限速通过限宽门、通过连续障碍、百米加减挡、起伏路行驶。
大型客车、牵引车、城市公交车、中型客车、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考试项目不得少于6项。大型客车、城市公交车准驾车型必考项目为桩考、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、直角转弯、通过单边桥、通过连续障碍;牵引车准驾车型必考项目为桩考、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、曲线行驶、直角转弯、限速通过限宽门;中型客车、大型货车准驾车型必考项目为桩考、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、侧方停车、通过单边桥、通过连续障碍。其他考试项目随机选取。
小型汽车、小型自动挡汽车、低速载货汽车、普通三轮摩托车、普通二轮摩托车准驾车型考试项目不得少于4项。小型汽车、低速载货汽车准驾车型必考项目为桩考、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、侧方停车;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必考项目为桩考、侧方停车;普通三轮摩托车、普通二轮摩托车准驾车型必考项目为桩考、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、通过单边桥。其他考试项目随机选取。
科目二考试应当先进行桩考。桩考未出现扣分情形的,补考或者重新预约考试时可以不再进行桩考。其他准驾车型的考试项目,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。
三、合格标准满分为100分,设定不合格、减20分、减10分、减5分的项目评判标准。符合下列规定的,考试合格:
1、报考大型客车、牵引车、城市公交车、中型客车、大型货车准驾车型,成绩达到90分的。
2、报考其他准驾车型成绩达到80分的。